潘小燕涉嫌非法集资案 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公告
2024-08-30 16:05:50          来源:祁阳市融媒体中心 | 编辑:贺志波 |         

潘小燕涉嫌非法集资案,已由祁阳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查。为及时、准确、全面查清案件事实,依法维护集资参与人权益,根据处置非法集资相关规定,将依法开展潘小燕涉嫌非法集资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

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10月29日。

二、登记对象

向潘小燕非法集资活动投入资金,并签订合同、协议等文件的集资参与人(包括单位和个人)。

三、登记方式

到属地辖区派出所进行线下报案登记。

四、登记内容

逐项登记集资参与人身份信息及投资信息、原始借款凭据、本金和利息收付凭证、资金交易明细、及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五、风险提示

(一)请集资参与人(包括已经在公安机关报案登记的集资参与人)及时、全面、如实登记,以免影响自身合法权益。因逾期登记或登记信息不实,所产生的后果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二)集资参与人应当对自身身份认证行为以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故意编造虚假信息登记,干扰信息登记工作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三)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信诈骗,任何部门和机构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及其他个人隐私信息,也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六、注意事项

(一)信息登记原则上应由集资参与人本人操作办理。因集资参与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正在服刑、身体存在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无法由本人进行操作办理的,可由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代为操作办理;集资参与人已经死亡的,可由其财产继承人操作办理;集资参与人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的由主要负责人)操作办理。

(二)举报有关资产和违法违规线索。请各投资人收集与潘小燕及其关联公司、关联人员的有关财产线索和其他违法违规线索,并第一时间向公安部门进行举报,帮助政府尽快控制有关资产和责任人员(报案地点:祁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3020室)。

特此公告。

祁阳市公安局

2024年8月30日

责编:贺志波

一审:周柯兵

二审:贺志波

三审:谭俊杰

来源:祁阳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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